IP合作


为了充分利用国内外无线增值业务发展的机遇以及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向广大用户提供动漫内容资源的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总则
1.1合作内容:甲方将拥有版权的动漫资源非独家授权给乙方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开展移动互联网动漫业务。双方愿意精诚合作,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共同向国内的电信服务用户提供多媒体增值业务服务,收取用户信息服务费用,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1.2合作形式:非独家授权。合作区域:中国大陆。如任一方提出更改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1.3关于产品版权: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内容的安全性与合法性,并提供相关信息产品的合法证明或代理资质证明,并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引起的一切争议。
1.4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甲方可定期向乙方推荐优秀动漫画产品,乙方也将继续代理乙方提供的优秀动漫画产品进行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推广和运营.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适用于手机制式的漫画产品,用于甲乙双方合作的手机动漫业务技术平台及产品。
2.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作的手机动漫业务产品的资质证明。
2.3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因不符合运营商要求而无法成功接入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4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相关连载作品更新,但连载进度由作者决定。甲方不承担因作品未完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2.5甲方配合乙方与作者进行沟通,尽可能提供适用于乙方业务的漫画尺寸及其他要求,若作者本身无法提供,甲方不承担责任。
2.6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作者与甲方合作中止或到期,甲方负责向乙方替换同等数量作品。
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负责业务的接入、测试和开通,负责维护有关的业务系统与运营商的接入网关之间通讯以确保系统运作顺畅稳定。
3.2在合作期内,乙方负责与接入平台的业务合作洽谈及推动以及对帐结算。
3.3乙方有权建议、审查甲方提供合作的产品形式及内容。
3.4为了更好推广漫画作品乙方可对甲方授权的作品素材进行不违背作者及作品原意的编辑、加工、制作。
3.5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作品具体使用推广情况。
4 授权费用及结算
4.1甲方分两批共向乙方提供_____部动漫作品的版权使用权(详见作品列表)。授权期限为年。
4.2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部动漫作品及相关版权文件。
4.3乙方与运营商合作接入并开始运营动漫业务后,甲方同时获得可分配收益分成。
4.4可分配收益是指双方合作的漫画作品产生的全部收入在扣除运营商和渠道商收取的手续费和税费后,运营商与乙方的实际结算费用。
4.5分成比例:甲乙双方将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3:7,即甲方占可分配收益的30%,乙方占可分配收益的70%。
4.6结算时间:按照运营商的结算周期,在运营商与乙方完成结算30日内甲乙双方结算一次。
4.7在双方确认对账单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与对账单同等金额的发票。
4.8乙方收到甲方开据的发票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
5 违约责任
5.1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之规定限期违约一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一方严重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2如在经营中构成侵害对方声誉的,视为违约,被侵害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3任何一方对对方违约行为的任何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方的追究及索赔,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的认可。
5.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责任。
6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延期
6.1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2 因各种原因,致使本合作达不到经营目的时,双方可以经过协商一致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书面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
7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又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